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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valai 發表於 2017-5-28 02:38 AM

妡妅 發表於 2017-5-27 01:1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62.eyny.com/forum.php? ... 48331&pid=302351257
首先關於這帖檢舉
版主對於帖子本身做屏蔽的處 ...

你好,

我是吹水聊天室版主。

首先關於互動回文那一篇(#42),個人已於昨日處理,那帖確實有筆戰成分。

至於主題部分,根據吹水聊天室版主群討論的結果,

原則上版主群是一致認為該帖沒有什麼大問題的。

這帖只是稍微敏感些的議題,

只是因為帖子的內容與你的想法有一定程度的差距,

你才會認為這帖有著歧視性的主張,但實際上他的內容並沒有到你說的那種程度。

因此針對該帖,目前本版版主將暫不予以處分,

本版版主只會針對該帖#1的部分簡單編輯一些警示性的用語,

請你也好、樓主也好、又或者其他會員,在這之後一律不得於該帖發起筆戰。

關於非本版主題的部分,該帖並無到那個程度,

並不是所有的時事議題都不能在吹水聊天室發表。...<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bestboy1130 發表於 2017-5-28 11:45 AM

請問我有更改我的頭像,可是為什麼我回復文章的頭像沒有同時跟著改變?

妡妅 發表於 2017-5-28 07:42 PM

本帖最後由 妡妅 於 2017-5-28 10:37 PM 編輯

guavalai 發表於 2017-5-28 02:38 AM
你好,

我是吹水聊天室版主。

這個結果我接受也不意外
畢竟伊莉是版主主義的論壇只要沒有觸犯總版規或社會上的法規
版主有權選擇他們要的風氣
我可以理解
畢竟我也幹過這種事
一朝天子一朝臣
吹水的的風氣也一直在變

只是我也有想講的話
歧視與否不是版主認定就算數
而是以對象的感受說了算
只要大部分同志有感受到被歧視就成立
雖然我不是
但我算是走出歧視跟防衛機轉的人
所以可以很清楚的知道甚麼是防衛機轉自欺欺人
而且也被歧視霸凌過
走出歧視同志的陳思豪牧師
我相信他也會認為這篇做法具有歧視性
而版主們之所以認為沒有歧視
很簡單
因為你們不知道文章中用了哪些防衛機轉作蒙騙
就像那些反同恐同的團體、家長
被指責是歧視他們會啟動防衛機轉
找一堆理由合理化自己的歧視
但不管理由多麼善良多冠冕堂皇
都不能抹滅歧視的事實
但一般人由於不會注意到是防衛機轉很容易就接受甚至認同還加入歧視的行列
同樣的我也不認為樓主有意識到自己在歧視
所以我第二次回覆就質疑他逼他正視自己的歧視行為
畢竟歧視跟霸凌可是好兄弟


至於筆戰
我想版主過慮了
各大論壇也好ptt也罷
目前只知道吹水對於筆戰引戰定義最苛求
可以說只要引人不快的可能
就算只是針對事實作適當的評論也不行(法律界用語,有疑問請洽歐葉區版)
所以我說葷腥不沾
在其他地方以我那樣的回覆只是一般回復
也就是我本來就沒有引戰的打算
何況以樓主的主張
就算通過立法也違憲
頂多是由大法官宣布違憲而無效而已
只是樓主以下的留言幾乎都偏向他那邊或者中立不沾鍋
所以才打算平衡一下
擺出極度反對質疑的態度
只是這種平衡作法在吹水而言屬引戰邊緣這樣而已(沒有說吹水規定不好的意思,如第一段所言)

該講的講完了
版主也不必回我
也不必再做討論
我接受結果
只是接受的同時講我想講的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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妡妅 發表於 2017-5-28 10:47 PM

本帖最後由 妡妅 於 2017-5-28 10:48 PM 編輯

http://www62.eyny.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1365333&pid=302351358
被區版屏蔽理由是注意用詞
已經修改如下
完全只是質疑而已請區版查核

那你應該有資源知道同志小孩的實際面?
那你怎麼會不知道現行法規認養跟同志與否無關?
認養同志家庭早就在社會上存在?
你現在才說要限制?
事實是
這些社會現象早就存在社會上了
你真的有在接觸?
小孩被歧視被欺負的原因那麼多
唯獨你對同志被歧視下限制?
這不是歧視同志甚麼是歧視?
你真的有了解小孩被歧視的眾多原因?
你真的有為小孩子不受歧視努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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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MAX 發表於 2017-5-29 08:47 PM

本帖最後由 KUROMAX 於 2017-5-29 08:59 PM 編輯

妡妅 發表於 2017-5-28 10:4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62.eyny.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1365333&pid=302351358
被區版屏蔽理 ...
您好,我是休閒聊天區分區版主 KUROMAX

屏蔽的理由已有說明

表達想法是個人自由,但請注意用詞
同一件事,每個人的看法未必相同,

您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觀點,也可以適度表達自己的想法與他不同的地方,

而非只要他人觀點與您相左,就以激烈言詞去質疑、批判他人,

除易引起他人不快,也違反吹水聊天室版規

(3) 本版嚴禁任何形式的筆戰文、引戰文以及人身攻擊。
被區版屏蔽理由是注意用詞
已經修改如下
完全只是質疑而已請區版查核
回文內容,不是只有版主覺得可以接受就好,

既然是在與會員討論,就請以「您自己也能接受/不會被挑起情緒」的用詞與對方互動,

能否接受同志或是同志結婚、領養小孩等等,都是個人的自由,無關是非對錯,

在理性/遵守規範/尊重他人的前提下,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想法的自由,

就如同這句名言:

我不認同你的說法 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以上;共勉之。...<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妡妅 發表於 2017-5-29 09:47 PM

本帖最後由 妡妅 於 2017-5-29 11:03 PM 編輯

KUROMAX 發表於 2017-5-29 08:4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我是休閒聊天區分區版主 KUROMAX

屏蔽的理由已有說明

親愛的區版
我想區版搞錯了
並不是意見與我相左所以我就激烈反擊
我只是看整個主題含以下所有回復
做平衡而已
如果有人提出相當觀點我不會去回文的
區版可以看我最近在吹水另一篇回復
雖然你看了可能也會屏蔽吧
但我的內容點出所有以上回復出現的盲點
觀點與我相左我並無所謂
所以我可以接受主題不被處置
就算真的具有歧視性

至於強烈質疑
具有歧視過度偏頗我才會這樣質疑
重點並不是相左
而是如上一篇回復所述
我不認為樓主有意識到自己有在歧視
逼他面對自己的防衛機轉要求正視而已
也是在告訴版友這叫做歧視
要說令人不快
促成一個人真正的成長的事哪有一件是愉快的?
何況歧視在這社會隨處可見而且通常伴隨著霸凌
而更重要的是
歧視者通常不會意識到自己在歧視在霸凌在做錯事
一旦被指出歧視就開始講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自欺欺人
所以歧視沒有對錯?
那何必自欺欺人?
那霸凌也是正確的?
因為歧視沒錯
當然隨之而來的霸凌行為又何罪之有?

話說區版說的
就請以「您自己也能接受/不會被挑起情緒」的用詞與對方互動
我沒有違反這個原則
其實連樓主說我自視甚高我也沒有情緒波動
只是覺得自己都打人了還敢告傷害
我當然要回告純粹如此
我並非因為他說我自視甚高引我不快而檢舉他
至於像我質問他的那種指出錯誤的質疑
我絕對可以接受而且當場道歉
偶爾也會發生這樣的狀況
我也當場道歉了這沒有甚麼
尤其網路上
只要不是人身攻擊或惡意謾罵公然侮辱等等
沒有甚麼好在意面子的問題
我上一篇也說了
我走出了防衛機轉
所以分得出甚麼是防衛機轉在欺騙
而走出了防衛機轉的人
有錯就認
行為錯誤就道歉
對方有道理就算口氣很差也可接受
就是這樣

而對於區版的屏蔽
我只是在意有興趣觀看以下回復的人
尤其同時認同樓主思想的人
可以看到進而自我質問如此而已
所以我反而可以接受被扣30積分做處分
讓區版宣導這樣的質疑不被允許
但不屏蔽我的文章
畢竟樓主早就看到
所以他不是重點也不是我的目標
我也不是真的在意他的看法
而只是在意整篇文章回文脈絡下來的產出要平衡如此而已

所以從頭到尾區版搞錯了我的目標
不然我也不會刪除具有嘲諷樓主意味的那段讓區版審
畢竟樓主文都被屏蔽了
這樣嘲諷也沒意義還違規
所以剩下質疑
而如果質疑也不行
請區版扣我30積分同時轄區永久禁言本人不再涉足區版所轄版塊
為了避免沒有注意到而誤觸請區版禁言





補充內容 (2017-5-29 10:06 PM):
P.S.尊重是自己有德,人自然給予,自己無德強要強求人亦不會給予!!
話說回來
區版最後那句話
會自打嘴巴
因為同樣的你或版規也必須捍衛我的質疑自由
沒有權力屏蔽
因為那那句話來自言論自由
而言論自由的界線
以台灣來說中華民國憲法之下
對言論自由下的規範
我那些質疑甚至用不到法律界的適當評論
根本不用扯到言論自由
在言論自由的脈絡之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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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sedy33 發表於 2017-5-29 10:34 PM

Swifts版主你好.我的注音已修正.請幫我開帖.謝謝你。

KUROMAX 發表於 2017-5-29 10:57 PM

本帖最後由 KUROMAX 於 2017-5-29 11:24 PM 編輯

妡妅 發表於 2017-5-29 09:4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親愛的區版
我想區版搞錯了
並不是意見與我相左所以我就激烈反擊

並不是意見與我相左所以我就激烈反擊
我只是看整個主題含以下所有回復
做平衡而已
如果有人提出相當觀點我不會去回文的





此次的重點是在於您與樓主間的衝突,無需牽扯其他回文/會員;

從以上兩篇回文內容來看,就是您以自我的觀點認定樓主自以為是、曲解樓主的思維乃至個人隱私;

就如同我在上一篇回覆說的,思想是個人的自由,

沒有必要因為與自己的觀點不同,就出言批判他人的思想、甚至連當事人的個人隱私都一併拖下水,

指責對方一定是沒有接觸過什麼,才會這樣沒有同理心、才會歧視您認可的人事物;

您沒有接觸過他的生長環境、甚至也沒有見過他本人,就如此下定論,

如果要說他這樣是歧視,那試問您這樣的思維又何嚐不是歧視的一種?

歧視在這社會隨處可見而且通常伴隨著霸凌
而更重要的是
歧視者通常不會意識到自己在歧視在霸凌在做錯事
一旦被指出歧視就開始講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自欺欺人
所以歧視沒有對錯?
那何必自欺欺人?
那霸凌也是正確的?
因為歧視沒錯
當然隨之而來的霸凌行為又何罪之有?
我再重申一次、能不能接受同志議題,是個人的自由,

如果只因為無法接受,就是您所謂的歧視,那試問您這樣的思維又何嚐不是歧視的一種?

您認可的,別人也一定要能接受,不能接受就是歧視,所以被批判也是理所當然、被群起聲討也是理所當然,

強逼他人順從自己的思想何罪之有?當然這樣的行為並不是霸凌,只是您在引導他走向正確的道路,是嗎?
「就請以「您自己也能接受/不會被挑起情緒」的用詞與對方互動」
我沒有違反這個原則
其實連樓主說我自視甚高我也沒有情緒波動
只是覺得自己都打人了還敢告傷害
我當然要回告純粹如此
回文內容有沒有任何情緒,我想您自己最清楚。

而對於區版的屏蔽
我只是在意有興趣觀看以下回復的人
尤其同時認同樓主思想的人
可以看到進而自我質問如此而已
所以我反而可以接受被扣30積分做處分
讓區版宣導這樣的質疑不被允許
但不屏蔽我的文章
畢竟樓主早就看到
所以他不是重點也不是我的目標
我也不是真的在意他的看法
而只是在意整篇文章回文脈絡下來的產出要平衡如此而已
所以從頭到尾區版搞錯了我的目標
不然我也不會刪除具有嘲諷樓主意味的那段讓區版審
畢竟樓主文都被屏蔽了
這樣嘲諷也沒意義
所以剩下質疑
而如果質疑也不行
請區版扣我30積分同時單區永久禁言本人不再涉足區版所轄版塊
為了避免沒有注意到而誤觸請區版禁言
回文內容既有引戰的疑慮,版主便有權執行相關的處置,

發言前詳閱版規、是會員應盡的義務,既然選擇違規,自然無權要求版主順自己的意執行處份。

尊重是自己有德,人自然給予,自己無德強要強求人亦不會給予!!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話說回來
區版最後那句話
會自打嘴巴
因為同樣的你或版規也必須捍衛我的質疑自由
沒有權力屏蔽
因為那那句話來自言論自由
而言論自由的界線
以台灣來說中華民國憲法之下
對言論自由下的規範
我那些質疑甚至用不到法律界的適當評論
根本不用扯到言論自由
在言論自由的脈絡之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做處置
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視法律規範及道德禮儀,

同樣的,在論壇發言,自然是在「遵守版規的前提下」,

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言論自由是一種能發表版規許可的任何言論的權力。
如果您以為自由是可以無限上綱的,那就大錯特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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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知道您的用意是為何,但辱罵管理成員是事實;

以「申訴無效後、辱罵管理團隊成員」為由執行永久禁訪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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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sedy33 發表於 2017-5-29 11:19 PM

phsedy33 發表於 2017-5-29 10:3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wifts版主你好.我的注音已修正.請幫我開帖.謝謝你。

非常不好意思.沒有看清楚.改好了在請你看看

willwu1981 發表於 2017-5-30 12:10 PM

請問我跟大家一樣,問問題然後與大家互動
為什麼因為這樣要禁言我跟刪我文? 我有copy別人回覆嘛?

標準何在???

屏蔽前天 02:33 PM
    您的主題 你喜歡吃南部粽還是北部粽? 被 rainhaai 警告
    連續 1 天內累計 3 次警告,您將被自動禁止發言 1 天。
    截止至目前,您已被警告 1 次,請注意!

        非本版主題<br><br><br><br><br><div></div>

rainhaai 發表於 2017-5-30 12:58 PM

willwu1981 發表於 2017-5-30 12:1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請問我跟大家一樣,問問題然後與大家互動
為什麼因為這樣要禁言我跟刪我文? 我有copy別人回覆嘛?




<原主題>

吹水聊天室版規 3 樓
不能發表類型之主題如下:
(6) 非本版主題(主題有明顯比 吹水聊天室 更適合之版塊可發表)
該主題應該較適合發表在飲食交流區
故刪除之

吹水聊天室 版主
夏雨...<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Naziarmy 發表於 2017-6-1 12:42 AM

版主swifts您好
為什麼要刪文都沒有事先警告
我打了一長篇的文章可能只有幾句不恰當的
你可以通知我做部分修改就好了啊
沒必要把整篇文都刪了吧
你很辛苦每天要過濾那麼多東西
也真的很謝謝你
不知道我的文能不能恢復
讓我修改文章的內容

swifts 發表於 2017-6-1 03:47 AM

swifts 發表於 2017-6-2 12:15 AM

Naziarmy 發表於 2017-6-2 1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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