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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s78113 發表於 2017-9-6 11:21 PM

私接CASE被遣散

最近有一個要好的朋友,在公司突然被遣散一問之下才知道,公司發現他有在私底下接個人的CASE
他是做網路行銷相關的,像是網頁設計、行銷企劃、FB粉絲團操作那種也就是其實夠厲害,可以私底下接CASE那種
只是他的客戶都是自己找或由親友介紹,客源跟公司毫無關聯
像這種直接遣散是正常的嗎?一毛錢都會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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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j3388 發表於 2017-9-7 12:30 AM

命呀~自己端別人的飯碗,名聲還是很重要~

名聲臭掉應該對往後找工作影響很大

能力強的話,自已搞工作室自已接了案件算了

black8577818 發表於 2017-9-7 07:42 AM

這有可能是關係到業務重疊的因素吧,你私下接CASE公司會覺得你在搶生意,這樣你就是競爭對手了,那公司怎可能留得下你。不然要是你同事去早餐店兼差,應該就沒這問題了

allengty 發表於 2017-9-7 09:56 AM

基本上公司是不允許私下接業務的
如果是接完全無相關的工作~也許還行
若是接跟公司內容一樣的CASE,肯定是不行的
公司的立場是如果是網頁設計
那天公司的CASE和私下接的CASE的主題內容是一樣的
若公司發現公司做的沒有私下的好
公司會想是不是心不在公司裡,所以做出的品質沒有比較好
再來講如果是業務或活動的話~也許接到公司正好要找的客戶
也許不是直接的客戶~是轉了一~二間公司接的業務
那不就是賺公司錢又搶了公司錢嗎?
總之,如果真的是有能力的話
自己當老闆就好了~不用趕上班打卡~不受人控制
但要想想真的可以撐起自己跟家人的開銷
如果可以的話~自己當闆自己賺,真的比較好...<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jackywu888 發表於 2017-9-7 12:59 PM

只要不是自願離職的,公司都應該給予離職遣散費。{:31:}

不過你朋友的案件可能有些複雜,如果公司向勞工局提出業務損害那就不一定了。
上班自己兼差大部分公司都是不許可的,不管業務是否相關,你每晚兼差也會影響白天上班的體力,基本上要兼差應該跟公司報備,如果非常態性的也許可免。不然抓到小辦子拿這當藉口踢你出公司只是剛好而已。如你朋友工作態度良好,也想繼續在原公司工作,其實可以向上級反映達成良好共識,繼續做應該沒問題。 不過通常直接給遣散就是說公司認為你沒價值了,想留下沒門。{:37:}
淺見僅參考...<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a841232000 發表於 2017-9-7 07:36 PM

雖說客源與公司無關,但商場是以利益為主,閣下私下接單的行為
在資方眼裡就是搶飯的舉動,再者私下接單期間有沒有用到公司資
源?如果私下接單成果不順利會不會影響公司在外形象?所以這明
顯已經有侵犯資方無形財的情況,如果告到勞工局在下為勝算並不
大,基本上在資方公司名下領薪水,收受同樣工作性質的業務就已
經會讓人有”私肥”的觀感!

934360 發表於 2017-9-7 08:54 PM

通常公司一定會有簽署一些條款,
私接工作雖然是用自己閒暇執行,
但是公司沒辦法掌握你是否有使用公司資源,
或是公司的設計樣式內容是否有被轉用,
如果是做不同的工作,那孩也許能夠說得過去,
如果是相同的最好是不要比較好

eee3535 發表於 2017-9-8 10:41 AM

即便能夠證明完全無利害關係,一般公司也不會同意員工兼職,且是否有利用職務之便也很難澄清,
真的有能力就自己當老闆吧

howardod 發表於 2017-9-8 03:54 P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17-9-9 12:08 AM 編輯

這樣其實真的很不好啊
說穿了就是捧著公司的資源  做自己的事  賺錢  不是嗎

waid 發表於 2017-9-8 06:56 PM

工作性質跟私接的內容差不多.
輕者會被認為你在搶客人.重的還會破壞公司名譽
如果拿著公司的資源.或是工作的時間做被資遣正常
舉例來說.如果你是外送人員.上班時送私貨賺錢不被開除才奇怪
想私做就自己弄個工作室當老闆.沒辦法就乖乖的當公司員工<br><br><br><br><br><div></div>

alvinintw 發表於 2017-9-8 07:02 PM

因為在上班時間做和公司同性質的工作吧
老闆會覺得那幹麼付薪水給你

如果有能力就自己出去接案子
若案子尚不夠多就只好低調點....

至於是否合理要看和公司勞僱合約內容有沒有這一條
(基本上會有...)

mailkeivnwu 發表於 2017-9-8 09:42 PM

我覺的看是不是跟公司的業務有衝突..第二公司怎麼會知道啦.....

dawnhsu 發表於 2017-9-10 11:23 PM

很多公司都不准員工私下接案阿,萬一員工有私心把客戶拉走怎麼辦,員工利用公司資源來拓展自己事業怎麼辦,為了維護公司利益,這規定很合理阿

iveison16 發表於 2017-9-12 03:01 PM

我也覺得公司站得住腳,因為就算沒跟公司本業有業務上衝突,
但一定或多或少有使用到公司資源,不管是時間或是高層觀感,
如果你是老闆一定也不希望請到自己還有經營副業的員工,
不然就是雙方要先溝通好。

hcysimon 發表於 2017-9-12 04:28 PM

基本上私下接案子.只要接的案子跟公司營業一樣.就算是違反公司誠信原則<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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