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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明日上路 特定行業可連續加班12天
明天起大家不要加班了,因為沒加班費了,連上12天班,是要把勞工超死嗎<div></div> 我沒記錯的話 像這種要連續上班的行業都要先報備而且不是每個行業都可以像樓主說的連續上班12天
新版的勞基法記得是說特定行業 像是遠洋漁船 航運之類的
像是從台灣航運到新加坡 馬來西亞這樣
因為在船上等同工作 所以等於連續上班 然後下船後再一次放多天假
另一種想是山區工程 因為路途遙遠 去那邊工作多半晚上都是夜宿那附近
大部分的上班族不太有可能無緣無故要你連上12天班(沒記錯都要報備)
總之 雇主如果無緣無故要凹你去上班又不給薪
記得利用檢舉來保護自己 勞基法都有公佈
我相信現在台灣社會你說要找不識字的應該很少了 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政治因為拉,因為選舉快到了, 他們要跟企業要錢所以就會把你的權力給放棄,並且創造新的話題給你讓你轉移目標 真的太誇張其實也不見德真的要去上班可以在找別的工作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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