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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ws328 發表於 2018-9-10 02:04 PM

社工要告我們棄養

父親酗酒鬧事、去外吃東西不付錢、酒駕或者跟人打架進警局都是家常便飯
家裡都已經窮到租鬼屋了,他還把門窗玻璃還有燈泡打破弄得更恐怖
一個人工作養三個小孩的媽媽也沒有多餘的閒錢去修理
工作累得半死想睡覺,他又酒醉跑來找人吵架說什麼拋頭露面讓他沒面子
我們全家因為他被左鄰右舍親戚討厭,連路過小吃店都要被店老闆叫進去問他行蹤
還有一次大半夜被一群黑衣人闖進家裡問他人在哪,沒面子的是我們好不好
他是很少動手天天家暴,可是他每天酒醉騷擾人的方式對心靈也是折磨阿

這樣被老婆離婚,被全家人放生難道不對嗎?
媽媽想盡辦法一人房貸了房子,帶著小孩離開他
他也離開那間鬼屋,沒有住處只好先把戶口寄放在我們新家
我們家收到了好多法院傳單!警察也偶爾會來我們家問他行蹤
只是近幾年,就有那些莫名其妙的社工說要替他告我們棄養!
明明只要他不喝酒我們全家都不介意跟他一起住
是他自己不願意的,甚至我哥哥都還有在幫他繳健保
難道這是恐龍社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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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1029 發表於 2018-9-11 09:27 AM

這種情行有如廢死聯盟整天高談闊論,一旦事到臨頭才知道痛。例如小燈泡的母親就是高談闊論的廢死聯盟成員之一,當問題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這位母親內心的痛無法再堅持廢死的論調。如果這位社工家裡也出現這樣的父親,相信她就會知道案家當下的痛處,所以,當有一天上了法庭,可以將上述的論述做為陳堂證供,法官會體諒家屬的情境,從輕發落,並將老先生送相關機構勒戒或照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hopy36 發表於 2018-9-13 09:05 AM

我覺得社工只是依法辧事, 你爸有小孩但不養, 在他的工作裏這就是棄養.
你所說的應該是等他去告發後你去和法官說和提出證明. 法官才有權決定你們是不是棄養.

dick0999 發表於 2018-9-14 12:03 AM

有事証、有証人,就不用去理社工,法理情在台灣是行不通,但只要沒做放生的動做,法律是管不著的,自己都沒法管了,何必去理那外人之說。

asd415305 發表於 2018-9-14 10:45 PM

這樣的父親真的是很傷大家的心,那些社工也真的是不知道眼睛生在哪<br><br><br><br><br><div></div>

pucca17 發表於 2018-9-21 04:31 PM

我覺得這樣的情況該報警留紀錄
能留就留  我是不懂法律
但未來真的被告  或許也是佐證的方式

morlder4 發表於 2018-9-21 11:34 PM

請問你幾歲阿  該不會還是小孩子吧

你都這摸大的人了 你還說這奇怪的話 關社工屁事阿  台灣是法治國家

社工遇到你爸爸這樣情形  他那是依法必須這樣搞

依照民法的規定 只要父母自己不能維持生活

原則上子女就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如果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

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  請求子女按月給付扶養費用

就算子女自己經濟狀況不好 頂多也只能減輕扶養義務 但無法完全免除

除非是在某些極端的案例 例如父母過去長年虐待子女 或是有性侵子女的情形

子女才可以訴請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換言之

你養不養你爸 社工根本不管  

那是法院的事  他依法就是必須這樣做

你才有機會上法院 證明你上面自己說的你爸的事都是對的

到了法院上你說假話

犯法...<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ttcc2000 發表於 2018-9-22 08:42 PM

本帖最後由 ttcc2000 於 2018-9-22 08:44 PM 編輯

其實可試下向法院申請與他斷絕關係,因他沒有盡過父親責任,不斷製造麻煩 ( 出示埋法院單據及繳健保單位,交埋證人及將件事實反映給法院知 ),有手有腳也不好好工作。
其次,搬新居不說給你父親知,自然便不可繼續騷擾你一家。


churie123 發表於 2018-10-16 12:41 PM

如果沒盡到扶養責任 小孩也可拋棄親子關係吧
現在許多立委服務處都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可以去問問看有沒有可以參考的辦法

Nowhiteorblack 發表於 2018-10-16 02:21 PM

提出家暴及沒扶養子女證明就可解套,因為是法官在判不是法律在判<br><br><br><br><br><div></div>

里約比伯 發表於 2018-10-24 03:39 PM

社工有他的流程要走
所以個人覺得不用太擔心
真的上法院的話有足夠證據是可以不必撫養的

vfa30522 發表於 2018-11-1 09:49 AM

須提出家暴及無扶養證明,把你以前上學學費,幫他繳費等保單等等都要收集起來這樣對你們比較有利,不然很難通過。

yao6942 發表於 2018-11-3 11:50 PM

除非有足夠的證明,證明當初他未盡扶養的責任,然後拋棄親子關係,不然,社會局勢必依法對你們提起訴訟,未盡扶養的責任⋯⋯

瘋月痕 發表於 2018-11-5 11:28 AM

應該是你爸的事傳到社工那邊
他們依照流程走一遍
真的和你講的一樣的話
就上法院依事實講就好
不過也有些社工太過理想化 總是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幫人
不考慮現實

nitrowei 發表於 2018-11-7 03:20 PM

我是覺得社工真的是無辜的,受理了案件無法不辦,警察也是這樣
該通報的沒去處理就換他們被處理,樓主應該要做的是想辦法蒐集證據
就算委託別人去做也要有實質的證據才能去辯護
社工也沒拿到你父親的半毛錢不是嗎....就算是真的恐龍
就目前的狀況對你們家是於事無補的<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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