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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ott14 發表於 2012-3-18 05:46 AM

臉灼皮爛 認養犬疑遭虐

熱水瓶燙傷沒就醫 飼主辯「還會吃」

傷口壞死
馬爾濟斯犬「醜弟」遭熱水燙傷,身上有大塊潰爛紅腫的傷口。
臉書撻伐
寵物店家在臉書公告「醜弟」遭虐狀況。


太殘忍!新北市一家寵物店老闆娘,日前將3個月大的馬爾濟斯犬,交由一名自稱愛狗的男子認養,未料不到一個月,男子突然將小狗帶回寄放,老闆娘驚見牠臉部、身上有大片灼傷傷口,皮膚甚至已潰爛壞死,男子竟稱小狗跳上桌打翻熱水瓶,燙傷後也未帶牠就醫,懷疑男子虐待小狗。

曾怨隨地大小便在新店區北新路開「旺旺寵物店」的洪姓老闆娘(52歲)向《蘋果》投訴,上月見蕭姓男子(30多歲)在店外督工人行道工程,他提及很喜歡狗,已養一隻貴賓狗及一隻喜樂蒂牧羊犬,問店裡是否有犬隻可認養。
老闆娘說,當時相談甚歡,便將3個月大小狗「醜弟」交由蕭男帶回飼養,怎料隔天,蕭男女友來電,表示他們家不適合再多養一條狗,還指醜弟隨地大小便,她隨即去電蕭男,蕭男僅說會再和女友溝通。
蕭男上周二突然抱著醜弟到寵物店,向店員表示要寄放兩天,老闆娘返回店內發現醜弟的臉部不對勁,以為感染皮膚病,就醫剃毛後,驚見醜弟的臉、身體右側有大面積傷口,且部分傷口已潰爛壞死,讓人心疼。
老闆娘隨後去電質問,蕭男說醜弟打翻桌上的熱水瓶遭到燙傷,「因為狗狗還會吃」,所以沒帶牠看醫生,老闆娘氣得約蕭男到店裡說明,蕭男爽約多次後前天終於現身,竟說:「不然我把狗買回去好了!」
若違法可罰7.5萬《蘋果》致電蕭男查證,他說因為與女友都要上班,不能把醜弟與另兩隻狗放在一起,因此把醜弟養在客廳,沒想到牠竟把熱水瓶打翻,當時並未發現牠被熱水燙傷,所以才未送醫。
新北愛達司動物醫院獸醫師陳稚文指,應是高溫燙傷所致,但無法判斷是熱水或化學藥劑灼傷,但醜弟的傷部不像熱水從高處灑落造成,所幸醜弟才3個月大,6周內應可康復。律師蔡瑞麟表示,男若虐狗則違反《動保法》,最高罰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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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thk 發表於 2012-3-18 07:40 AM

可惡到極點~~~~~~~~{:34:}{:48:}

771206mei 發表於 2012-3-24 01:02 AM

殘無人道
超過分的
這很明顯就是虐待動物
還狡辯說是熱水瓶燙到
騙3歲小孩啊

meniyang 發表於 2012-4-15 06:19 PM

太可惡了吧
還有藉口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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