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公司沒照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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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lrokrsbh 發表於 2017-12-3 01:41 PM

真的是台灣慣老闆
總是這樣
覺得請你是做善事<div></div>

t1123425 發表於 2017-12-3 08:20 PM

你新鮮人? 抓公司違法證據 然後直接勞保檢舉,不過中南部檢舉好像沒什麼用就是了

mouscle 發表於 2018-1-11 03:57 PM

遇到這種的不外是2條路.
要錢....或是要工作.
選錢就去申訴.(但現在的政府不保證會幫你處理)
選工作那就自己忍著吧.

a_da0928 發表於 2018-4-12 05:01 PM

除非可以有證據~不然就換工作吧~我們沒辦法告這一些公司的!!{:51:}

six6019690 發表於 2018-5-3 01:50 PM

找工作還是盡量找公司制度完善
資訊較為透明的公司
6%從自己這邊扣取  實在是..<br><br><br><br><br><div></div>

sss23145 發表於 2018-5-19 01:39 PM

本帖最後由 a841232000 於 2018-5-20 07:38 AM 編輯

被薪資扣勞健保已經好幾年了(從進來公司開始)...但是又能怎麼辦,喀稱撐勒繼續做了(台語),基本上去哪家我看都差不多吧...應徵人都寫得很好聽...實際進去勞健保還不是薪資扣,過年上班沒加給,之後給過年加給卻要強制扣特休硬給, 每月服務獎金永遠連頓餐廳都吃不起,年終少到不行(還不是都上面的拿去養小三了),尾牙最大獎的獎金有和沒有沒二樣..錢沒增加事情越加越多...做了快六年(不含前面的工作)連三萬都不到還要扣掉勞健保...實際領到只比剛入社會的新鮮人最低工資多一丁點,還真虧是大公司呢......<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hi580225 發表於 2018-5-25 09:54 AM

如果你已經有考慮要離職了
就開始收集證據
準備申訴
拿回你應該拿的

jeff78 發表於 2018-5-26 04:05 PM

趕快去檢舉吧,不然這種怪獸公司會愈來愈多呀

qqboy348 發表於 2018-5-26 07:51 PM

正常星期六不用上班,如果還沒有加班費
那我如果是你,我一早轉新的工作環境

悔兒 發表於 2018-5-26 09:53 PM

是我的話,我會換工作吧,這種公司不能待,只會自取滅亡,根本存不到錢,不然就是先拿到證據,等找到新的工作,一次投訴他,然後就換工作,這樣對你會比較好<br><br><br><br><br><div></div>

wo303030wo 發表於 2018-5-27 08:50 PM

基本上
收集您的薪資單
及出勤紀錄
投訴勞保局囉
但公司應該會把你列為黑名單
所以結論
換工作吧
下份工作
面試前要先問清楚福利制度囉

h101100 發表於 2018-5-30 02:59 AM

如果確定無法要黑下去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或網路向勞工局檢舉申請勞檢,匿名也可以檢舉!!

adsshe1019 發表於 2018-6-7 10:45 AM

一般若做不習慣可是又敢講但又想要領錢的話
通常最好的方法是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內容大概寫你何時就職.擔任什麼工作.薪水多少.預計何時要離時
最後請公司於何時會薪水給你.否則將採取法律途徑...等
而你拖了這麼久...說真的以下方法不知道是否有用
若不嫌麻煩的話.你可以試看看~
1.寫存證信函給公司請公司給你錢
2.再來去當地勞工局檢舉公司給給付你薪水
這樣妳們就會進入協調程序
一般只要勞工局介入的話大部分的雇主都會怕
加減會給你一些薪水...<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nathan6001 發表於 2018-6-7 07:42 PM

很簡單啊,自己蒐集一下相關證據
檢舉他阿,向勞保局提出,非常有效的
爛公司不要姑息他,不然更多受害者
你最多就換一家,但老闆就不同。證據夠包他死得難看

bniewnyyy 發表於 2018-6-15 01:30 PM

真的只能說勞工局只有檢舉功能而以
而且還可能會被吃案
建議你可以到勞動部去檢舉
依你的說明,可以依違反勞動基準法22及24條
最少開罰4萬元以上
但是要把他扣的錢拿回來的話
如果他不願意給你
勞工局是沒能力幫你討的
最終你都只能走民事訴訟
所以建議你直接去檢舉
不要去申請什麼沒用的勞資協商
真的一點用的沒有,浪費你時間
你們公司收到檢舉公文時
如果不願意被罰
就會跟你協商
檢舉不成立的話,在去申請協商
有協商記錄才好提告
加班費未給,要看你薪資明細才好判斷告的話能不能拿到
但勞退6%是一定可以把他多扣的要回來
不過這兩點資方不給的話,都要提告才能拿
很多資方都是咬定這點,所以就是不給你
反正你告的話他判輸了才要給
那他幹麻先給你,你不告他就省一筆了

最後,換工作吧.....

補充說明:
你提到的勞退6%是22條,加班沒給加班費是24條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一項
    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九條規定。...<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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